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学院内按专业类制定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相关说明》,推进学院内按专业类制定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需要,现对学院内按专业类制定培养方案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集团要求各学院积极推进宽口径培养改革,具备条件的学院应当按照一个学科大类制定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差异较大的学院可按照专业类制定。 二、实施条件 1.实施专业类培养条件修改为设置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类培养时间不少于1.5学年。学位和学制不再作为限制条件。 2.按照学院统一制定培养方案的,专业大类名称原则上依据学院所归属的学科专业确定,如经济学类、政治学类、数学与统计学类、化学类、物理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生产类等,即一个学院的所有专业制定一个大类培养方案;无法按照学院制定培养方案的,专业类名称依据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确定专业类名称,如社会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表演与舞蹈类、工商管理类。 3.在专业类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分专业培养方案。分专业培养方案依据学校关于制定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进行,包括培养方案文字表述部分和教学计划及其进程表。原则上各分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的最低学分数应相同。 4.部分专业可以在分专业培养培养方案中设置专业方向模块,原则上不允许按照专业方向制定培养方案。 三、工作要求 1.实施专业类宽口径培养的专业,按专业类制定培养方案,具体表述方式见附件。 2.2017级入学新生起,对按照专业类培养的相关专业,员工最早在第四学期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3.各学院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2017版培养方案第二稿提交教务处。联系人:佟健。 附件:1.专业类培养方案表述方式 2. 2017版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课程设置一览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