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2-3-28 9: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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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办《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字〔2012〕5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本、专科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3月31日、4月1日上课,其中,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原课表安排在3月31日、4月1日的课分别串至4月2日、4月3日。4月5日正常上周四的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将清明节期间的教学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的任课教师,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转发范围:各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