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学研究科 发表于2012-10-08 09:20:42 点击:12
校教字〔2012〕68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教育部决定启动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推荐范围为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完成转型升级的2003年—2010年教育部批准建设的本科国家精品课程。
二、推荐条件
推荐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须按照原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更新和完善课程教学资源,及时反映高等公司产品改革和社会、科技发展成果,课程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根据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改革,完成以教师为服务对象到以高校员工与教师为服务对象并兼顾社会学习者的转变;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丰富多样,特色鲜明,实用性强,适合网络公开传播共享;课程建设机制科学合理,保证课程高效使用和可持续建设与更新。
(一)课程负责人及建设团队
课程负责人原则上由原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继续担任,如因特殊原因更换负责人,须经课程所在学院研究确定新负责人,并由新负责人主持完成该课程的升级改造任务。
课程负责人可根据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需要,对原国家精品课程团队进行适当调整,吸收擅长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课程共享使用的人员参加。
课程负责人及建设团队的变更随此次申报材料统一报学校教务处,由学校审定。
(二)课程资源
推荐课程须依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提交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课程基本资源须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课程拓展资源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
提交的所有课程资源须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三)知识产权及管理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凡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高等学校和课程建设团队将被视为同意《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中对知识产权有关要求和管理规定。
课程基本资源须全部上网免费共享,符合出版物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有条件共享。
三、推荐途径和申报方式
(一)推荐途径及推荐名额
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由学校遴选后向吉林省级教育厅评审遴选后统一向教育部推荐。
(二)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和推荐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学校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www.zlgc.edu.cn)中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下载“申报工具”,并根据申报工具使用说明在本校安装,供课程申报团队使用。课程申报团队通过“申报工具”,完成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同时各课程申报团队填写“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交至省级教育厅。
课程申报人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逾期推荐不予受理。
四、相关政策
实施beat365官网平台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对于入选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课程给予荣誉称号和专项经费支持。入选省和国家级的课程分别由吉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给予“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和经费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申报、遴选和共享工作,建立规范程序,采取激励保障措施,制定建设计划,并将原国家精品课程的转型升级作为2012年和201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工作重点。
(二)学院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主体,必须建立精品资源共享课等开放课程的质量保证和监控机制,学校和课程建设团队要对提交和更新的课程资源质量负责,保证课程资源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所有资源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三)已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重新填报,新申报的课程按照新的申报要求提供材料。
六、技术支持
1.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组将配备技术人员负责网络申报工作的技术支持和课程评审遴选的技术服务。
2.精品课程网站原则上依托beat365官网平台课程中心建设,所有课程资源应在11月底前完成迁移工作。
3.2012年10月-12月底,教育技术中心安排专人协助课程负责人集中拍摄课程全程录像。
七、联系方式
所有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咨询电话:85166422,联系人:李新宇。申报书电子文件发送电子信箱:lixiny@jlu.edu.cn。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工作组技术支持和服务联系方式:张鹏,电话:85166250、13331697619,电子信箱:zhangpeng@jlu.edu.cn。请各学院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学院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附件:
1.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教 务 处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