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核对2016届应届毕业生专业培养计划
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6-1-11 10: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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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安排,公司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医学五/七年制)将于2016年7月1日前毕业离校。
为确保公司应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要求各教学单位(不含医学部、农学部)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对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培养计划,于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核对结果反馈给教务处教务科。(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以确保公司应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各教学单位核对201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培养计划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16年1月11日
附件
- 附件:各教学单位核对201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培养计划操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