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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1年度中德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0-01-21 点击数: 来源: best365英国体育在线

关于遴选2011年度中德DAAD博士生奖学金

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将于2011年继续选派中德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赴德学习。请各高等学校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推荐1-2名品学兼优的候选人,现就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艺术表演、临床医学专业不可申报此项目。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规模:不超过40人

二、申请条件:

(一)关于申请人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

4、申请人年龄应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者应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二)语言要求

非德语专业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雅思5.5以上(含5.5)、新托福80以上(含80)或英语专业八级。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为期半年(理工专业)或一年(社科专业)的脱产德语培训。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DAAD提供。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办法

中德双方组织专家于6-7月对申请人进行联合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最终录取结果由DAAD确定。面试结果计划于2010年8月公布。被录取人员中,无需德语培训者,2010年9月起陆续派出;培训一学期德语者,2011年3月起陆续派出;培训一学年德语者,2011年9月起陆续派出。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时须提交德国大学教授的邀请信复印件。若暂时未获得外方邀请信,请最晚于2010年5月20日之前补交,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处理。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受理方式

各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并请及时回函说明。

(四)申请材料

1、中方要求材料

请按照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员工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德方要求材料(用英语或德语填写,一式三份)

a) DAAD申请表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Bewerbungsformular_gruen_Forschung_Studien.pdf下载)

b) DAAD地址单

(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address_sheet_2005.doc下载)

c) 个人简历

d) 内容翔实的研修计划

e) 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recommendation_2005.pdf下载)

f) 德国大学教授(具备招收博士资格)出具的邀请函复印件。

(具体要求请查阅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invitation_letter.pdf)

g)外语成绩单复印件(英语做面试语言者须提交雅思5.5以上(含5.5)、新托福80以上(含80)或英语八级证明;德语做面试语言者须提交DSH、DAF4分以上(含4分)或德语专业证明。);个人出版物清单

h)以下证书的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在读证明(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者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每份材料需做英语或德语公证一份,并复印两份。若材料遗失,须出具当时所在院校或单位的中英文有效证明。

i)单位推荐信(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letter%20of%20confirmation.pdf下载)

德方要求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与中方材料一起提交至学校。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杨烨 联系电话:010-66093932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邮件:yangye@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100044)

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

二○一○年一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