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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录取名单已经公布,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现该项目进行补充选拔,补充选拔计划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条件及对书面申请材料的要求不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学费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的有关规定,首批由于学费未免除而被淘汰的申请人员,如符合相关要求,可申请学费资助。除规定的申请材料外,申请学费资助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校内评审意见表(表格请到行政楼415房间领取)、专家推荐信及外方导师学术简历。
另外,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精神,本次拟允许已获全奖人员申报,在员工自愿接受国家公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如获批准,可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时间安排:5月22日下班前将完整的材料报到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人:秦博
电话:85166010
附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学费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管理处
2009年5月14日
学费资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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